Sunday, March 22, 2009

我遇見了。。。

偉人、聖人、名人、風雲人物。。。

永垂不朽的巨星。。。

一顆顆耀眼的星。。。


後記:放黎明最大,並不是我最喜歡他,只是這張照片拍得很像 ^^

Friday, March 20, 2009

人生如戯

有沒有想過其實我們的人生就像一部戲,有起有落、有喜有悲、有相聚有離別。而我們每個人都扮演著一個角色,不管我們喜歡或不喜歡。

戯裏面我們看到很多了為求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,事實上在我們的人生也不是一樣嗎?很多人都會為自己而爭取,即使需要做一些違背自己意願的事情。

什麽時候我們不需要再扮演一個角色,而真正做回屬於自己臉孔的自己?


Thursday, March 19, 2009

《我們也有過》



心因為有愛而純真
傷不覺得深
快樂再微小記憶裏都永恆
喜歡說你是懂得愛的人
他和她在風中親吻
擁抱分享體溫
整條街慢慢亮起燈
就像全世界的燦爛
都獻給熱戀的人

我們也有過
愛得旁若無人的感動
捨不得停止牽手一分鐘
我們也有過
苦都深情相望的笑容
所以在無緣後只留美好在我心中


Monday, March 9, 2009

新郎結婚了,新娘不是我

我不得不佩服Facebook的創辦人,他讓整個世界的距離都縮小了。也因爲這樣,姐姐在偶然間找到他的結婚照。

他是我的學長,我曾經很喜歡他,希望可以和他在一起。但他一直都沒有表示,所以我們就這樣錯過了。不久之後我就和初戀情人在一起,而且愛得很深,愛得很轟烈。就在這個時候,學長向我表白,當時被愛情沖昏頭的我沒有一絲的感動,反而覺得左右爲難。

我還記得我說不能和他在一起時他那雙震抖的手,緊緊握著那要送給我作爲訂情信物的小禮盒,我真的覺得很抱歉。之後我也有收下那條手鏈,而且也帶了很久。

過了不久就聽見他談戀愛的消息,就是他現在的太太,我真的很替他高興,因爲他們真的很相襯,他們才是對方的真命天子。

如果當初我選擇了和他在一起,今天和他結婚的人會是我嗎?還是我們不到一個月就分開了呢?我沒有後悔當初做的選擇,因爲很多事情真的很需要Timing,如果兩個人沒有在對的時間愛上對方,那我們就會這樣錯過了。

之前有看過一篇文章,略略記得是這樣寫的:

在我們的生命裏會愛上四個人,
第一個是自己,
第二個是妳最愛的人,
第三個是最愛妳的人,
第四個是共度一生的人.
首先會遇到妳最愛的人,然後體會到愛的感覺;
因爲了解被愛的感覺,所以才能發現最愛妳的人;
當妳經曆過愛人與被愛,學會了愛,才會知道什麽是妳需要的,
也才會找到最適合妳,能夠相處一輩子的人。
但很悲哀的,在現實生活中,這三個人通常不是同一個人;
妳最愛的,往往沒有選擇妳;
最愛妳的,往往不是妳最愛的;
而最長久的,偏偏不是妳最愛也不是最愛妳的,
只是在最適合的時間出現的那個人。
妳,會是別人生命中的第幾個人呢?

我已經找到第四個了,那妳呢?

祝福我的學長賢伉俪:執子之手,與子偕老。



Friday, March 6, 2009

爭一份光


子子孫孫們,

經過百年修練和進化,你們現在總算不容易被察覺身份了。不像我當初,還常被人覺得像怪物。你們可算很幸運了,除了身上的體味最容易被人察覺以外,外形上可以說也像個人,雖然大部分還是很臃腫。要多用香水,管它會薰死身邊的人,他們又不是昆蟲蚊子,不會那麽容易死的。

多得你們肯付出努力,天天用功修煉,才會有這樣的成績,你們看看那些不愛修煉的,但現在依然和祖宗們沒有分別,多可悲。

還好,你們依然沒有放棄幫助他們,不惜一切也出力反對外人對他們的殺害,你們做得很好,我也覺得很欣慰。你們要記得,無論如何也要保護同類,要爭取到底,不然我們以後就沒有機會立足了,雖然我們的繁殖能力超強,但自己人當然越多越好。我們什麽都吃,不會餓死的。

你們要繼續反對外人對我們同胞的殺害,救得多少就多少,事情搞越大越好,反正我們都不用自己找錢,有笨人掙錢,我們用他們的不就可以了嗎?閑來無事就盡情閙吧,閙大一點總有人會妥協,因爲我們人多勢衆,呵呵,真值得驕傲。

永遠記得,不能放棄保護同胞的夢,為我們爭一份光,我們需要付出的就是爭取自己的權利,其他的不要理會,我會守護你們。

第一代開山鼻祖
天蓬留字

Wednesday, March 4, 2009

生命的價值和意義


今天收到貝貝的一封電郵,都是棄嬰的圖片。有些被浸在水裏,有些被丟在森林,有些被報紙包著,更難過的是有一個甚至被燒焦了。

看了這些圖片,我真的覺得很難過,我不明白爲什麽這世界上會有那麽殘忍的人,忍心把一個剛降臨世間,期待一切美好事物的小生命就這樣結束掉,而且還用那麽不人道的方式去摧殘一條生命。他們有心跳,他們有血肉,他們有知覺,他們懂得什麽是痛。。。他們是多麽的脆弱和需要被保護。

我真的沒有辦法去接受這些敗類的所作所為,如果不想要,爲什麽那麽辛苦十月懷胎,生了之後又把他們丟掉?爲什麽要那麽艱難去熬過那些歲月?爲什麽在為求得到那一點歡愉前不先想後果?爲什麽不做安全措施?這些人都瘋了嗎?

我並不鼓勵墮胎,但至少我可以接受,因爲這比起棄嬰有良知得多。知道自己犯錯,或知道自己無能爲力而選擇墮胎,這樣的方式會比較理智,也總好過明知道不會把他們撫養成人,還依然給他們希望,醖釀在溫室裏,等待自己的未來,卻一下子把全部都收回。

小生命永遠都是天真的、無邪的、單純的,請不要傷害他們,就連動物也懂得保護自己的孩子,爲什麽萬物之首的人類卻不比畜生的頭腦發達?

冩完这篇心語,心情很沉重。

寶寶,你们都要健康成長

Monday, March 2, 2009

如果可以再重來


前天夢見了久違的婆婆,才發覺她已經離開我很久了。當她離開時我還正值叛逆及不懂事的年齡,也沒有太多的難過,現在回想起來還真的有點遺憾。

婆婆一直都很疼愛我,可是我卻沒有好好珍惜,我還時常發她的脾氣,又任性,又無理取鬧,但她依然愛我如惜。

如果她現在還在,我一定會好好的疼愛她,但我已經沒有這個機會了。

趁還可以,好好疼愛家人,趁還來得及,多點時間陪陪家人吧。